巴中市开展五大行动纵深推进河长制
控源治污。坚持问题导向,以水污染治理为核心,以城乡入河排污口、黑臭水体、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强化源头控制,加强运行监管。预计到2018年底投运市污水处理迁建工程和市污泥处置中心,预计到2019年底全市187个乡镇全面投运污水、垃圾处理站,力争达到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主次管网、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监管体系四个100%全覆盖。
打非禁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联合执法打击的原则,以保障居民饮水安全、保证河势稳定,有利于河道行洪、有利于航道安全、有利于河道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突出预防为主、严厉打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将全市1100条河流全部划定为禁采区,实施禁采令,全面取缔砂石开采,取消砂石资源费征收。
守河护岸。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水域岸线的行为,强化岸线利用保护和监管,有效遏制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丢乱弃等现象的发生,保障防洪安全,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保洁净水。对河道实施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机制,组建专门的河道保洁队伍,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保洁并举,确保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断面水质达标。
宣传教育。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为主题,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成效,以媒体为载体,大力倡导热爱母亲河、保护母亲河、建设母亲河、美化母亲河理念,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人与环境、经济与生态和谐相处、共存共生的重要意义,为推进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生态文明教育,不断提升城市农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