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再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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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巴中市日前发布201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20元/月调整到4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180元/年调整到3300元/年。将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从500元/月调整到600元/月、分散供养标准从400元/月调整到50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从400元/月调整到500元/月、分散供养标准从300元/月调整到400元/月;特困人员全失能和半失能人员的护理费标准按照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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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1:50: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