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捍卫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
6月16日,巴中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专题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建言献策。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市始终把职业病防治工作视为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民生工程,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成立了职业病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了职责明晰、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加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我市是劳务大市,一些劳动者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缺乏基本的职业卫生知识和防护知识,不清楚自己所从事工种的职业危害后果,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给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了较大挑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涂光明、佘登科、杨斌建议,要加大宣传,抓住春节农民工返乡高峰的重要时段,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深入工地、车间、农村,为一线工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开展健康咨询,努力营造“职业健康、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加强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把职业健康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同步实施,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涌现,而我市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仍停留在原有水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赵仕安、徐世成认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职业健康监管、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测和评价等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并将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年增加监测设备仪器等硬件经费投入,从整体上提高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卫生技术服务水平;整合资源,在培育升级和增设本地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鉴定和放射诊疗等技术服务机构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引进有资质、技术力量雄厚的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承担起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
强化前期预防和过程监管
关于监督管理不够严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代昌军、张瑜姝建议,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着力在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配好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等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发挥好牵头单位的领导和协调作用,使职业病防控、劳动用工、作业场所的监管、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等环环相扣,真正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