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2015年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单位发包公告
1.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2.招标项目及概况:
2.1根据我局工作需要,需要选择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混凝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检测资质服务单位。
2.2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作内容:提供广州市黄埔区行政区域内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有关的服务以及用户需要书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
3.发包方式:询价采购
3.1定标方法:以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2015年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单位,如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则以摇珠的方式确定。
3.2报价说明:本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明细表》“附表1”、“附表2”和“附表3”中对应每个检测内容单价为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应在0~30%之间,且只能出现一个报价。本项目《检测服务报价书》只允许总体下浮,不允许个别下浮,否则作为投标报价无效处理。
3.3询价单位:拟邀请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广州市水务科学研究所、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广州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429室,投诉电话:020-82378991)。
5.询价时间和地点:
公告时间:2014年12 月 8 日至2014年12月12日,
请上述单位派人于2014年12月15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下同)带齐以下资料到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乌涌水闸管理房三楼会议室参加询价采购会议。
并提交资料按以下文件各一份,签名并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排列5.1 投标函 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5.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齐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则无需提交此份文件,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核对) 5.5水利部颁发的混凝土工程乙级和岩土工程乙级检测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6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备案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7 报价书(另准备一信封封装,并加盖公章)
备注: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个数不能超过两个,联合体的投标人主体单位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混凝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检测资质,且具有广州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备案验收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明复印件。
②各投标人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报价后,不得再参与其他联合体投标。
6.询价流程及确定中标人方法:
6.1本次询价过程邀请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派人员监督见证。
6.2采购小组当众开启各单位的报价书,以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2015年广州市黄埔区质量监督检测服务单位,如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则以摇珠的方式确定。
6.3询价结果确定三天内,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五天内由我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6.4发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将招标资料报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及黄埔区水务局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乌涌水闸管理房202室。
联系人:叶 工
电 话:020-82488631
***:***1:用户需求书.doc
***2:投标函.doc
***3:报价书.doc
***4:广州市黄埔区2015年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合同(范本)-20141110DS修订.doc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