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和苑等6所配套幼儿园项目(试点)邀请招标预审公告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的委托,对黄埔区和苑等 6所幼儿园举办权招标项目(试点)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采购项目编号:GZZJ-FG-2019121
二、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号 | 招标内容 | 举办期限 |
包组一 | 佳兆业 6号配套幼儿园、时代天韵配套幼儿园举办权、云峰原著配套幼儿园,举办为大公办幼儿园 | 举办期限为 12年 |
包组二 | 和苑配套幼儿园、华标配套幼儿园、科城山庄二期配套幼儿园举办权,举办为大公办幼儿园 | 举办期限为 12年 |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必须同时对二个包组进行投标,兼投但不可以兼中。
三、项目背景及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要求,有效解决我区居民普遍关注的“入园难、入学难、公办少、民办贵”等问题,积极构建新时代“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我区学前教育整体规划和新建教育资源进展情况,为履行政府对公共基础教育的责任,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依据《***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0〕41号)、《******关于学前教育 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7日)》和《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文件要求,对公办学位数占比达50%的指标考核要求,我区积极探索通过招标形式,由集体(街镇、村居)、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部队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以保障公办学位的新模式,发挥集体(街镇、村居)、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部队的优势,参与区域公办幼儿园的运营管理工作,为区域群众提供优质的幼儿教育资源。
(二)项目基本需求
包组一:佳兆业 6号配套幼儿园、时代天韵配套幼儿园、云峰原著配套幼儿园举办权,举办为大公办幼儿园
1. 幼儿园基本情况
1.1. 佳兆业 6号配套幼儿园位于 黄埔区盛凯一街1号 ,该幼儿园占地面积 3901.1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87.8192平方米(面积按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共 10 个教学班。
1.2时代天韵配套幼儿园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九龙大道西侧 ZSCN-B2-1 ,该幼儿园占地面积3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68.5平方米(面积按建筑项目合同),共10 教学班。 (预计 2019年4月底移交)
1.3云峰原著配套幼儿园位于 黄埔区科学城开源大道以南、云峰路以东,该幼儿园占地面积 702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751平方米(面积按建筑项目合同),共 18 个教学班。 (预计2019年12月底移交)
2. 举办者自场地移交之日起,三年内合计在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及设备上,按照市一级幼儿园标准投入不少于 人民币300 万元/所(三年到期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
3. 租金情况:
3.1 佳兆业 6号配套幼儿园举办者需缴纳国有资产租金,该园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元整(¥ 44,000.00 元/月);每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528,000.00元)。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第三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3 %。租赁协议每五年签订一次 ,在五年租期届满后,双方可续签租赁合同。承租该园舍总的租赁期限(包括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及续租合同的租赁期限之和),累计不超过12年,如租赁期限届满时幼儿园当学期尚未结束,则租赁期限顺延至当学期结束之日。顺延的时间按届满时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和收缴。即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收缴;不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当月总天数×顺延天数进行计算和收缴。如国有资产部门调整国有资产租金,则自调整之日起合同约定的国有资产租金作相应调整。
3.2时代天韵配套配套幼儿园举办者需缴纳国有资产租金,该园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肆万壹仟陆佰元整(¥ 41,600.00 元/月);每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499,200.00元)。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第三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3 %。租赁协议每五年签订一次。在五年租期届满后,双方可续签租赁合同。承租该园舍总的租赁期限(包括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及续租合同的租赁期限之和),累计不超过12年,如租赁期限届满时幼儿园当学期尚未结束,则租赁期限顺延至当学期结束之日。顺延的时间按届满时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和收缴。即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收缴;不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当月总天数×顺延天数进行计算和收缴。如国有资产部门调整国有资产租金,则自调整之日起合同约定的国有资产租金作相应调整。
3.3云峰原著配套幼儿园举办者需缴纳国有资产租金,该园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壹仟叁佰元整(¥ 101,300.00元/月);每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1,215,600.00元)。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第三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3 %。租赁协议每五年签订一次。在五年租期届满后,双方可续签租赁合同。承租该园舍总的租赁期限(包括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及续租合同的租赁期限之和),累计不超过12年,如租赁期限届满时幼儿园当学期尚未结束,则租赁期限顺延至当学期结束之日。顺延的时间按届满时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和收缴。即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收缴;不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当月总天数×顺延天数进行计算和收缴。如国有资产部门调整国有资产租金,则自调整之日起合同约定的国有资产租金作相应调整。
4.享有的优惠政策: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穗教发〔 2018〕27号)和《黄埔区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对新建公办幼儿园的新增班数,给予每班3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助 。
包组二:和苑配套幼儿园、华标配套幼儿园举办权、科城山庄二期配套幼儿园举办权,举办为大公办幼儿园
1. 幼儿园基本情况
1.1和苑配套幼儿园位于萝岗中心城区西侧广惠高速南地段,该幼儿园占地面积 9117.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326平方米(面积按建筑项目合同),共 20 个教学班。(预计2019年12月底移交)
1.2 华标配套幼儿园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御境大街 1号华标峰湖御境小区,该幼儿园占地面积 3***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709.3908平方米(面积按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共 12个教学班。
1.3科城山庄二期配套幼儿园位于科城山庄小区内 KXC-P6-1 ,该幼儿园占地面积 4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621.3 平方米(面积按建筑项目合同),共 12 个教学班。(预计2019年4月30日移交)
2. 举办者自场地移交之日起,三年内合计在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及设备上,按照市一级幼儿园标准投入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所(三年到期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
3. 租金情况:
3.1 和苑配套幼儿园举办者需缴纳国有资产租金,该园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柒仟伍佰元整(¥ 107,500.00 元/月);每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元整(¥1,290,000.00元)。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第三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3 %。租赁协议每五年签订一次。在五年租期届满后,双方可续签租赁合同。超过了五年未签订新租赁协议的,原租赁协议失效。承租该园舍总的租赁期限(包括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及续租合同的租赁期限之和),累计不超过12年,如租赁期限届满时幼儿园当学期尚未结束,则租赁期限顺延至当学期结束之日。顺延的时间按届满时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和收缴。即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收缴;不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当月总天数×顺延天数进行计算和收缴。如国有资产部门调整国有资产租金,则自调整之日起合同约定的国有资产租金作相应调整。
3.2华标配套幼儿园举办者需缴纳国有资产租金,该园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捌佰元整(¥ 66,800.00元/月);每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万零壹仟元整(¥801,000.00元)。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第三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3 %。租赁协议每五年签订一次。在五年租期届满后,双方可续签租赁合同。承租该园舍总的租赁期限(包括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及续租合同的租赁期限之和),累计不超过12年,如租赁期限届满时幼儿园当学期尚未结束,则租赁期限顺延至当学期结束之日。顺延的时间按届满时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和收缴。即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收缴;不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当月总天数×顺延天数进行计算和收缴。如国有资产部门调整国有资产租金,则自调整之日起合同约定的国有资产租金作相应调整。
3.3科城山庄二期配套幼儿园举办者需缴纳国有资产租金,该园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陆万玖仟叁佰元整(¥ 69,300.00元/月);每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壹仟陆佰元整(¥831,600.00元)。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第三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3 %。租赁协议每五年签订一次。在五年租期届满后,双方可续签租赁合同。承租该园舍总的租赁期限(包括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及续租合同的租赁期限之和),累计不超过12年,如租赁期限届满时幼儿园当学期尚未结束,则租赁期限顺延至当学期结束之日。顺延的时间按届满时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和收缴。即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收缴;不满一个月的,按月租金标准÷当月总天数×顺延天数进行计算和收缴。如国有资产部门调整国有资产租金,则自调整之日起合同约定的国有资产租金作相应调整。
4.享有的优惠政策: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穗教发〔 2018〕27号)和《黄埔区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对新建公办幼儿园的新增班数,给予每班3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助 。
四、资格预审的内容(投标人资格)、标准和方法:
(一 )投标人资格: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类型为:集体(街镇、村居)、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部队。 【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国有企业
2.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准和方法
1.本次的资格预审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完成。
2.正式投标申请人的确定方式:
当满足投标人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满足投标人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
五、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 1)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2)须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说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密封后提交,提交要求如下:
1)应采用A4规格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密封封面应标记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
3)如果未按以上提交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资料提前泄露概不负责,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投标资格。
六、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2019年4月16日 9时 00分 至 2019年4月22日 17时 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七、提交资格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八、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自 2019年4月16日 9时 00分 至 2019年4月22日 17时 00分止。
九、预审审查结果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 3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招标投标栏目(http://www.hp.gov.cn/hp/jyjxwjd/zwzt_list.shtml)、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z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告预审结果。
十、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联系人:庄***、何先生
联系方式: 020-87385151
邮政编码: 510060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