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 广州市白云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白云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广州市白云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至6日召开,会期4天。下午举行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广州市白云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广州市白云区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预算草案,批准广州市白云区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区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