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联合探讨开展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图)
(图: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共同研究“法律进专业市场”活动方案内容及相关事项)
3月27日,荔湾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管理科、南源司法所各负责人会同荔湾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在南源司法所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研究人民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站作用的创新做法。座谈会上,双方结合“三打两建”和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对荔湾区内的法律服务需求进行分析、评估。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三点共识:
一是共同搭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民事行政检察平台。依托司法局以及司法所在各街道共同搭建“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站”,聘请司法工作人员为检察联络员,建立联络制度,充分拓展和畅通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法律服务、援助的受案渠道。
二是共同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双方在各自的信访接待窗口摆放相互的宣传资料。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享有向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申诉的权利;检察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条件,对当事人通过检察机关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
三是共同设立业务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互通信息、反馈情况,每年度相互参与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讨制度。司法所加强与民事行政检察科的业务联系,对重大,疑难,涉及公共利益及影响较大的案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相互沟通,共同研讨。通过优化司法资源,将“三打两建”和“三进”工作落实到基层,为荔湾区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经营环境,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做出实效。
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共同探讨开展“三打两建”和法律服务“三进”工作。
(编辑:林皓 编审: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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