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居民小区三级封闭式管控的通告
(第11号)
广大市民朋友、各居民小区: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蔓延,防输入、防输出、防暴发、防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区疫情防治指挥部决定对达川区所有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控。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达川区辖区范围内所有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三无楼院”(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措施)、独栋居民楼、单位家属院等居民集聚区。
二、管控模式
根据疫情情况,对全区所有居民小区实施三级管控模式,管控等级由所在乡镇(街道)确定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
1. 一级管控是指对已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以下简称确诊病例)的居民小区,从确诊之日起实行一级封闭式硬隔离。管控要求如下:
严格“不出门”,小区入户大门、楼院楼栋进出口、单位家属院以及车库门一律封闭并张贴公告,禁止一切人员、车辆进出(特殊情况除外)。确诊病例的楼栋住户每天开展不少于两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其他住户须自行加强体温监测。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4人的后勤服务队伍对本级管控小区实行“一对一”专门服务,小区住户如有任何生活、就医方面的需要,可与服务队伍联系,及时获取相关帮助。一级管控期限为14天,期满后无新增确诊病例发生,自动降级为二级管控。
2. 二级管控是指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以下简称疑似病例)、发热门诊就诊且有流行病学支持的发热病例(简称发热病例)、有密切接触类以及一级管控期满转入的居民小区,实行二级封闭式隔离。管控要求如下:
倡导“不出门”,本小区人员和车辆实行出入证、限时段出入管理。严格管控小区入户大门、楼栋进出口、单位大门以及车库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特殊情况除外)。疑似病例、发热病例、有密切接触类人员家庭一律不得外出,其他家庭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家庭成员每两天外出1次采购生活物资,并佩戴口罩凭有效证件实名登记出入小区。疑似病例、发热病例、有密切接触类楼栋住户每天开展不少于两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其他住户须自行加强体温监测。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2人的服务队伍对本级管控小区实行“一对一”专门服务,小区住户如有任何生活、就医方面的需要,可与服务队伍联系,及时获取相关帮助。二级管控期限为14天,期满后无新增疑似病例、发热病例、密切接触类人员出现,自动降级为三级管控。
3. 三级管控是指对无一、二级管控中出现的情形或二级管控期满转入的居民小区,实行三级封闭式管控。管控要求如下:
倡导“少出门”,加强对小区入户大门、楼栋进出口、单位大门以及车库门的管控,严禁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特殊情况除外)。每户家庭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家庭成员每两天外出1次采购生活物资,并佩戴口罩凭有效证件实名登记出入小区。所有小区住户每日须自行做好体温监测。
三、管控措施
1. 实行一居民小区为一作战单元,各小区应结合实际组建由物业管理人员、楼院长、党员、志愿者、热心居民组成的守楼护院小组,并将负责人和守楼护院人员予以公示。各小区住户应自觉配合做好出入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严守管控要求。
2. 居住在本小区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住户、需要到本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持各级指挥部统一制发的《工作证》或《出入证》进出小区;小区其他住户持本小区统一制发的《居民证》或《出入证》按限定次数进出小区。外来无关人员和车辆(特种应急车辆除外)一律不得进入本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3. 进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未戴口罩或不配合体温检测者,不得放行。
4. 各居民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以上居民小区封闭式管控规定自本通告印发起施行。相关要求仅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疫情结束由达州市达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指挥部统一解除。
达州市达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