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
赵委发〔2019〕21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按照《中共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达川区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委办〔2019〕14号)要求,结合我镇整治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解决民生民利问题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相结合,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全面排查全镇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广泛深入调查征集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全方位推动民生民利问题和管理服务问题解决,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惠及人民群众的实际成效不断凝聚群众力量,形成发展共识,赢得群众信任,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赵家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对照整治活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具体措施、步骤和方法,细致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干部积极做好整治工作。
(二)落实整改阶段。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对问题台账列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三)建章立制阶段。要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活动的经验和教训,将经验成果制度化、制度执行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四)总结巩固阶段。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全面对照“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问题清单和整治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杨从刚、镇长程章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陈登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各村(社区)的三职干部要负责抓好本村的整治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整治工作由镇党政办牵头,各相关村为工作主体、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要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视,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
(三)加强监督指导。“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各驻村干部对各村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监督检查村干部有无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这些问题要实地核查,及时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群众最不满意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合法利益是一项长期任务。各村(社区)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理性反映诉求;要把解决群众最不满意问题与维护农民权益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以协商、调解、信访、仲裁、司法等多渠道解决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在妥善处理群众最不满意问题的基础上,突出标本兼治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委员会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