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江南中街道2020年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实施和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江南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宣传函[2020]5号)、海珠区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珠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健促办[2019]1号)等文件工作要求,继续开展我街道健康家庭创建工作,推进健康促进区工作,现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南中街道2020年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实施和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城管科反映。
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9日
江南中街道2020年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实施和管理方案
为切实做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按照《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要求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我街道按照《海珠区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珠区2020年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实施和管理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助力“健康海珠”建设,特制定《江南中街道2020年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实施和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健康家庭创建活力,力争到2020年底,创建家庭顺利通过市区两级评估,辖区内健康家庭数量比例达到22%。
二、创建对象及方法
创建对象为户籍在江南中街道且在辖内居住的家庭。按照《健康家庭评分表》要求开展健康家庭创建工作。2017、2018、2019年创建成功的健康家庭不得重复申报。
三、创建内容和数量
(一)健康家庭:各社区家庭户总数的22%(具体创建数量见***1)。
(二)健康示范家庭:每个社区在创建的健康家庭中,再推荐2户家庭,创建成为本辖区的健康示范家庭。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0年6月):各社区居委会通过公告、宣传栏及发放健康家庭宣传小册子(宣传资料由区健教所统一制作,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等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宣告整个社区开展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发动家庭申报。
(二)家庭申报及汇总(2020年7月-9月):在家庭经过一段时间的创建努力后,对照《海珠区“健康家庭”申报表》(***2,由区健教所统一印制提供)中“健康家庭”评分标准,合格的家庭(10个指标中至少8个达标)由家庭成员签署申报表,各居委会将符合创建条件的家庭汇总后填写《海珠区2020年创建“健康家庭”汇总表(居委用表)》(***3)报送给城管科。申报创建的家庭不能与之前创建的家庭户重复。
(三)健康示范家庭创建(2020年10月10日前):街道对照“健康示范家庭”评分标准(***4),从申报的健康家庭中择优选择20户家庭作为健康示范家庭,填写《海珠区“健康示范家庭”创建活动汇总表》(***5)。
(四)汇总表报送(2020年10月20日前):城管科汇总各居委会的情况,填报***6,并于10月20日前将***5和***6(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提交给江南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评估和认定
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查看的方式开展评估,评估按照《“健康示范家庭”评分表》(***4)的要求进行。
(一)社区评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街道申报的健康示范家庭进行评估,于11月10日前将辖区健康示范家庭和健康家庭名单(***5和***6)报送区健康教育所,同时将电子版报送邮箱(hzjkjys@gz.gov.cn);
(二)区级评估:由区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于11月30日前对申报的家庭进行区级抽查复核,并汇总全区健康家庭名单报送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三)区级评估认定:区级评估合格的家庭,由区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标准的健康家庭以文件的形式进行确认;
(四)市级评估认定:由市级抽查督导(具体时间待定)并认定。
六、职责分工
(一)城管科
负责制定街道健康家庭创建工作方案,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
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创建工作的宣传,组织辖内常住家庭切实开展创建工作,留存创建工作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辖区的健康家庭提供健康指导,对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健康家庭开展辖区评估,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给区健康教育所。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重视“健康家庭”创建工作,评选真正的健康家庭,认真组织,做好宣传、评选、表彰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因创建家庭工作需各社区统筹安排,选一位联络员以便日后工作能及时沟通。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要广泛发动居民参与,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健康家庭”创建的积极性,营造创建氛围。可以利用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活动的资源开展创建工作;要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沟通,并结合健康社区创建、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等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按时报送,留存资料。各单位请注意留存创建健康家庭的过程相片及资质资料,并按时间进度按时报送。
***:1.江南中街创建“健康家庭”家庭户数一览表
2.海珠区“健康家庭”申报表
3.海珠区街道 2020 年创建“健康家庭”汇总表(居委用表)
4.“健康示范家庭”评分表
5.海珠区2020年“健康示范家庭”创建活动汇总表
6.海珠区2020年创建“健康家庭”汇总表(街道用表)
点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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