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统一启用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和审批推送系统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审批局、南沙开发区审批局,市质监站、安监站、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施工许可办理的相关改革要求,我委按“一个指南标准、一个审批系统(施工许可证)、一个推送系统(质量安全监督)”原则修订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详见***1),并开发了无纸质全电子的审批推送系统。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按工程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房屋装修、轨道交通和地下管廊工程四类。为全面推进此次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定于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起,全市各区统一启用修订后的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和施工许可审批推送系统。申请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online.gzcc.gov.cn/)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文件,全过程实行网上办理,无需现场递交资料(操作指引详见***2)。
二、请各审批单位参照我委制定的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及时做好本辖区内办事指南的修订(如办理对象、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名称等)和施工许可审批推送系统的熟悉工作,确保8月13日前调整到位,正式施行。审批材料原则上不得另行增设,各单位可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情况,对材料备注说明进行微调。
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已合并至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中,施工许可审批同意后,登记信息同步推送至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自动生成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告知书。请各审批单位及时与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做好衔接:一是在审批过程中,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承诺事项(指办事指南中可承诺的两大类)及时告知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已办理过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的历史工程,可在审批过程中手动录入以前的监督登记编号,避免重复。
四、各审批单位的施工许可审批账号和各监督机构账号由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统一发放(审批系统网址:http://jsj.gzcc.gov.cn/),审批推送系统操作指引请在公共邮箱zac83124457@126.com自行。
五、实施过程中如存在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我委将结合实际运行情况统一调整办事指南和完善审批推送系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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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doc
2.企业申报操作说明.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2日
(联系人:工程质量安全处,李良龙,83124452;审批管理处,池建彬,38920985;系统操作咨询,83124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