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9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徐**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将银鼎山公园打造成为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议》(第9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2011年7月20日***第1***次常务会通过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令〔2011〕601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为纪念烈士提供良好的场所。因此,修建邻水县银鼎山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既是落实上级要求的具体措施,又是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和广大群众提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场所的必然要求。
2019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邻水县银鼎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该项目设计单位、内容规模、职责分工、经费来源等进行了讨论研究,并听取了由四川美术学院汇报的邻水县银鼎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计方案。目前,我局正在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该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待设计方案审议通过,有序推进银鼎山公园打造成为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衷心感谢您对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恳请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