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德庆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档立册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转发省委农办等十部门关于扎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档立册服务项目,扎实做好我县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收尾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德庆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档立册项目的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德庆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档立册服务项目
二、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工作内容
承担完成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档立册服务,根据上级有关验收标准要求,对我县的县级及13个镇(街道)、1968个村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密切相关的文字、图标、实物、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改革相关文件、清产核资结果、成员名册、户内成员登记表、资产份额登记表、登记赋码、改革过程的会议资料、公示相片、股权证发放签领表等重要资料完整归档。
(二)项目工作要求
项目服务确保在上级开展验收前完成。
三、报名条件
(一)在广东省区域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和***服务能力。
(三)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优先。
(四)近三年有承接政府委托实施同类项目经验的企业或业务团队的优先。
(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详见***)。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纳税凭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详细的项目工作方案及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具体费用由报名单位在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中提出。
(四)其他可以佐证报名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9月8日17:30前向德庆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乡村产业发展股205室(德庆县新圩镇城北南路65号)提交申报材料(密封,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
六、遴选评审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局按照遴选的要求,对参与遴选的有关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开封,并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内容:一是资格评审;二是技术服务价格评审。根据质量、服务最优和收费价格低且合理的原则选定1家实施单位。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将通过网站公示,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付款方式
确定实施单位后,按照相互协定签订合同,由德庆县农业农村局支付有关费用。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凯(农村改革与乡村产业发展股)。
电话:0758-7788195。
***: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