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新一轮水质净化设施建设PPP项目—活道镇水质净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肇庆市高要区新一轮水质净化设施建设PPP项目—活道镇水质净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0.8.31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新一轮水质净化设施建设PPP项目—活道镇水质净化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交(肇庆)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活道镇西侧大洚水库旁 (中心地理位置:E112.396639879,N22.865396373)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浙江菲拉幕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660平方米。总投资为862.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62.92万元。建成后将形成1000m3/d的污水处理规模,主要服务范围包括附近活道村、上岸村、湖坑村、城村、凤初村、蟠龙围村、活道中学、大塘山村、圩镇、好洞村、沙尾村等。本项目废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A2/O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值,尾水排入无名水渠,经无名水渠自流至大洚水库。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废水:居民生活污水:采用“预处理+A2/O法+二沉池+纤维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工艺。 废气:污水处理构筑物有组织排放废气:对各需除臭的建、构筑物产生的臭气源进行加盖(罩)密封、负压抽吸、集中通过离子除臭,然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量较少,污泥回流泵房及脱水机房内采用加强通风换气的方式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影响,其他构筑物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污泥:采用污泥浓缩、叠螺脱水机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至污泥含水率80%后由污泥处理单位统一处置。栅渣、沉砂:分别进行处置,然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外运。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噪声: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如污水泵、污泥泵、空气压缩机、鼓风机等,并做好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消声器等。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强化厂区地面绿化覆盖,以吸收并减弱地下厂区噪声等。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场界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及15m排气筒排放标准,村级站点水质净化中心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 (2)废水排放标准:出水水质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同时执行《关于发布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20年 9月14日至2020年 9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2136
传 真:0758-8366198
***:1、
肇庆市高要区新一轮水质净化设施建设PPP项目—活道镇水质净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