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多举措有效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近年来,威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全县国有资产有效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机制保障。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资国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业务人员,负责日常事务。2108年以来,全县共召开国资国企监督管理专题会议4次,自治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调度、安排、部署、研究和解决国资国企管理和发展遇到的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转型发展。
健全机制方案,完善执行依据。制定《威宁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印发《威宁自治县县内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出台《威宁自治县盘活处置资产化解专班实施方案》《关于成立自治县国有资产清核工作专班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清理整合现有国有资产资源,对良性资产统一收储,强化资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偿还政府债务能力。
完善制度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对现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差缺补漏,强化国有资产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升。把资产管理工作作为各单位和乡镇“一把手”工作来抓,明确专人负责,完善资产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资产管理责任落实,管好用好资产。对于单位土地、房屋被个人占用的,由各单位和乡镇负责,限期收回资产。对已收回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资产,要求涉及各单位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强化排查核实,加快处置步伐。要求单位和乡镇对各自所属房屋、经营性门面、土地等资产再清理,查缺补漏,由自治县财政局牵头核实,自然资源局和有关县属国有企业抽人负责拐点坐标测绘和用地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证,发挥资产效益。细化资产分期分批处置计划,对地点偏僻、不便管理、没有经营价值的乡镇房屋、土地资产,完善产权手续和评估程序,分期分批进行公开拍卖,增加财政收入,减轻政府负担。
细化督促管理,加大问责力度。督促乡镇和单位完善资产台账,对所有国有资产真实完整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对存在资产管理不到位、擅自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由自治县国资监管部门会同自治县纪委建委严肃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道路、路灯、生产用地、草地、林场等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创新运营,挖掘政府资产的创新价值和市场价值,盘活存量资源,将政府潜力资源变为资本,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