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放即墨区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下放即墨区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27|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号:青人社办字〔2018〕96号
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对青岛市部分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批复》(鲁劳社函〔2002〕72号)精神,结合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经研究,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下放至即墨区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鉴定工作平稳过渡
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6〕1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6〕13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加强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抓好统筹安排和业务对接,防止因工作调整造成鉴定业务延误或引发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二、完善业务流程,稳步提升技能人才评价水平
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以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下放为契机,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调整优化工作流程,加快推广使用机考、PAD打分系统,加大鉴定场地、设施设备投入,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技能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为即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提供坚强支撑。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技能人才就近就地参加鉴定
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下放工作宣传力度,让更多技能人才知晓政策内容,了解工作流程,积极参与职业技能鉴定。要充分利用培训、鉴定场地条件,将规章制度、办事流程、报名条件、鉴定内容等上墙、上网公布,便于技能人才查询。要拓展宣传形式,采取技能人才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让技能人才了解职业技能鉴定、支持职业技能鉴定、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为技能人才就近就地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便利。
四、有关要求
(一)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推动即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新突破。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工作调度,总结先进经验,及时发现、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下得去、接得住、管得好,努力打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新形象。
(二)严格标准要求,切实维护鉴定公平公正形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鉴定范围、报名条件、鉴定纪律和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跨区域鉴定。要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各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审核把关,严禁擅自变更报名条件或由培训机构代为审核。要坚持“鉴培分离”原则,严格执行考评员选派规定,严禁培训机构人员参与鉴定考务管理工作。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大质量督导力度,提升督导水平,增强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确保鉴定工作公平公正。
(三)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过程中,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和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符合问责情形的按问责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国家有关机关处理。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