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投资促进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屏山县投资促进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参与全县对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措施的调研和制定。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重大招商资活动的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负责外来投资企业的咨询服务和项目推荐、***、协调、洽谈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县外投资者来屏山投资考察的组织和接待工作。
二、部门概况
屏山县投资促进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屏山县投资促进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5.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5.0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投资促进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投资促进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投资促进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投资促进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05.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其中:
当年预算安排205.5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49.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8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46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0.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9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屏山县投资促进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