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宋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1月30日下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大会召开,兴文县司法局古宋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是宜宾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司法所。在宜宾市司法局分会场,古宋司法所所长文强佩戴荣誉绶带接受司法部的表彰。
近年来,古宋司法所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注重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近三年来参与和指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其中重特大矛盾纠纷达50多件,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8年古宋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所长文强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辖区内不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当地;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思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坚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参与古宋镇项目拆迁、炮损理赔、重大舆情稳控、重点项目法治保障等工作,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和助手。
兴文县司法局古宋司法所将以此荣誉为动力,充分发挥职能更加积极作为,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再立新功。
撰稿: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