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司法局积极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助力基层依法治理
兴文县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与县内4家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分别为辖区11个乡镇,170个村(社区)配齐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推进弥补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短板,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趋完善。
一是矛盾纠纷就地解决。随着全县17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部配备到位,司法局有效整合各乡镇调委会、各司法所及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三方资源,在全县推行“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员的调解优势、司法所人员的综合协调优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提升了矛盾纠纷的化解率,有效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刑事案件,切实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法律顾问进驻村(社区)后,第一时间竖起公示牌,悬挂驻村律师通讯录,并建立微信工作群,让群众有问题能第一时间找到法律顾问,获得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这一举措更有效扩展和畅通了群众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渠道。在各司法所的协调配合下,法律顾问及时与各村(社区)干部座谈,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工作方案。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普法宣传服务过程中,村(社区)法律顾问主动创新,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土地纠纷、劳动合同管理、家庭婚姻关系、农民工讨薪、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问题,充分利用普法宣传站、法治大讲堂、国旗下讲话、集中观看法治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心授课和法治教育,让群众沉浸式、多元化学法,目前已开展法治讲座145余场次,引导法律援助10余人次,使基层干部群众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助推基层法治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是补齐基层治理短板,法律顾问通过电话、微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325余人次,参与调解285件,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5条,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形成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社区)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撰稿: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