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103号)要求,宜宾市34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36个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应全部于2019年底完成建设。督察发现,截至2019年8月底,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分别完成17个、15个。 |
责任单位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责任人 | 周志华 |
联系电话 | 135****8683 |
整改目标 |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要求完成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整改时限:2020年6月)。 |
整改措施 | 1.严格落实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2.2020年6月底前完成珙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珙县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建设。 3.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已完成省三推方案涉及我县建设任务,其中,珙县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6月建设完成,珙县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已于2020年6月建设完成,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已于2020年9月建设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