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旅游管理局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旅游发展战略目标和方针,结合仪陇实际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听宏观管理,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2、研究和探索我县旅游体制创新,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依法兴旅治旅,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
3、起草我县旅游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参与制定的协调旅游行业有关财政、税收、外汇、信贷、价格等政策和规章制度。
4、制定我县开拓国际旅游市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组织参加国内、外的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5、促进和引导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统计、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下达的旅游基础项目的立项审核,对县内各级旅游景区、景点和其它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实施进行宏观指导、检查和管理;管理和监督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根据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的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出境旅游事务。
7、对全县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归口审核,审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组织指导旅游饭店等级评定及星级评定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景区秩序,协调指导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旅游安全、旅游娱乐等工作,对旅游企业的经营和服务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受理国内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8、负责对旅游干部和导游人员、宾馆饭店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和指导申报全县旅游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指导旅游行业的劳动工资工作
9、承办县委、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