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告知书
各市民朋友:
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各项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结合嘉陵区实际,决定从2021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在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噪声污染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服务场所超标排放噪声。居民居住集中地段和学校附近的文化娱乐场所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须停止产生超标噪声的营业活动。
二、禁止城市建成区内的建筑施工和装饰装修作业的单位、个人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从事产生超标噪声污染的施工活动。确因工艺特殊需要24小时连续施工作业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提前告知周边单位和住户。
三、禁止各类商业场所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高噪声的方式从事促销活动和招揽顾客。
四、禁止开展产生超标噪声的露天娱乐、集会及居室内娱乐等活动。
五、6月5日18日,各考点及考生集中居住点周边的建筑施工工地及娱乐场所必须暂停施工、营业。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查处。
七、本告知书从2021年5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告知。
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8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