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小轿车不能吃低保
顺庆全面清理城乡低保对象
家中有小轿车 不能吃低保
近日记者从顺庆区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顺庆全区城乡低保管理工作,顺庆区委、区政府目前在顺庆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据了解,本次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对象为2014年4月底在册的所有城乡低保对象。
重点对以下人员进行清查,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出嫁、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本区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大中专学校毕业已6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佩戴贵重珠宝首饰、柜式空调、电脑等高档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家庭饲养名贵宠物观赏的;2013年6月底以来签订了限时脱保协议,年龄较轻、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拥有大额(2万元以上)存款、有价证券、营运机动车、小轿车其中之一的低保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拥有经营铺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业主或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为个体户,总投资在一万元以上的;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和多户一证平均分配低保金的;享受低保人员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但其法定赡养老人、抚养人具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且有赡养、抚养能力的;三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家中有小汽车、经营性车辆及拥有大型农机具的;家庭成员中有择校就读、出国留学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直系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或大型企业工作的低保对象;因占地失地和旧房旧城改造拆迁得到妥善补偿安置的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无正当理由不就业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调查,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从业情况和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情况的;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还将对其他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进行清查。
该区负责人介绍,监察局将负责对城乡低保核查工作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对整治核查工作不力等将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整治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办事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低保对象故意隐瞒家庭情况,以达到骗保目的的,触及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