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支持创新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遂宁市河东新区支持创新创业“十三条”》(遂东区办发〔2021〕3号)要求,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遂宁市河东新区支持创新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河东新区支持创新创业“十三条”
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遂宁市河东新区支持创新创业“十三条”》(遂东区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确保政策实施依法合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项目申报
(一)支持双创载体落地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场地证明材料:场地租赁合同或购买协议,购买票据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装修证明材料:装修合同,装修***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二)支持双创载体营运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省、市级认定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网站公示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项目资料: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企业入库证明材料: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说明(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网站公示)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等;
(5)场地证明材料: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6)能耗证明材料:实际发生的能耗(水、电、气、网)费用***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7)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三)鼓励双创平台升级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省、市级认定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网站公示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遂宁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和群众工作局配合审核相关资料)
(四)鼓励科技创新进步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五)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省、市级认定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网站公示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项目资料: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合同书,财政资金下达文件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六)加强创新主体培育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省、市级认定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网站公示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七)鼓励参加双创大赛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个体申报人(个体、团队)证明材料:个体申报人代表***,个体申报人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个体申报人代表签名,原件备查);
(4)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或个体申报人代表签名,原件备查),参赛项目资料;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遂宁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和群众工作局配合审核相关资料)
(八)促进R&D研发投入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九)鼓励科技成果入市交易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材料:技术合同登记项目汇总表(***3);
(4)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省、市级认定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网站公示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年度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认定材料:统计报表复印件(须注明“报表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4)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十一)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创业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项目资料: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若涉及国、省、市级项目,须出具财政资金下达文件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场地证明材料:与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签订的孵化协议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若协议涉及金额,需提供相关***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等;
(5)员工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6)社保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在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7)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
(十二)鼓励企业实施人才引进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省、市级认定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网站公示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人才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人才履历证明材料:简历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服务单位出具的人才履历佐证材料;
(5)社保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在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6)紧缺人才证明材料: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7)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
(十三)促进专利申请与转化
1.申报材料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1);
(2)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涉及国家限制或特殊行业和领域的许可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个体申报人(个体、团队)证明材料:个体申报人代表***,个体申报人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个体申报人代表签名,原件备查);
(4)专利审核材料: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审核证明;
(5)获奖证明材料:专利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或个体申报人代表签名);
(6)专利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须注明“复印属实”,加盖申报单位鲜章或个体申报人代表签名);
(7)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2)。
2.受理部门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
二、受理流程
(一)拟受补助的营运载体、企业、团体或个人等创新创业权利人(以下简称创新创业权利人)按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后,于申报年份12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报送至河东新区各责任部门受理,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河东新区各责任部门初审,并于申报年份12月31日前将创新创业权利人申报资料、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报汇总表(***4)纸质档报送至新区发改局。
(三)河东新区发改局复审并汇总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报汇总表(***4),按程序报批。
三、联系方式
(一)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综合股 联系电话:2918928
(二)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和群众工作局
就业综合股 联系电话:2213663
(三)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
人事编制股 联系电话:2322717
(四)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
特种设备监察股 联系电话:8098866
四、附则
(一)如有补助申报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追回其全部补助资金,并取消其以后三年内申请补助的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创新创业权利人所获得的证书、文件等资料必须以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证或登记备案为准,其他社会机构评定的不在扶持范围内。
(三)同一企业或项目已享受新区同类政策支持的不重复补助。
(四)同一项目同时符合遂宁市河东新区其他扶持政策条件时,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处理。
(五)本细则实施期间,原有区级双创政策与本细则意见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如遇上级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政策,按上级新出台规定执行。
(六)如无特殊说明,本细则中对“新建”、“新认定”及各类获奖配套及活动的支持时限,以补助年份1月1日后为准。
(七)本细则所涉补助、奖补金额均为税前。
(八)本细则由各责任部门负责解释。
(九)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1.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技术合同登记项目汇总表
4.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报汇总表
***1 遂宁市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docx (14.61 KB) ***2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12.56 KB) ***3 技术合同登记项目汇总表.docx (18.*** KB) ***4 河东新区创新创业补助申报汇总表.docx (23.38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