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创建四型机关活动
县司法局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清廉型、和谐型”机关活动。以优化服务、促进发展为核心,以着力解决机关存在的责任心不强、执行不力、工作不落实等问题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执行力,为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将干部学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在机关推行政务、党务公开和重点任务公示制,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公开办事依据、职责、条件、程序、纪律和结果,并作出服务承诺,增加透明度;以干部素质好、工作绩效好、内部管理好、团队精神好、整体形象好为主要内容,开展“五好”股、室、处、中心创建活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建立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转变工作作风,实行首问制,及时处理群众的诉求;落实《机关人员行为规范》,行政过错追究等制度,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机关“严明纪律、严格自律”的勤廉氛围;健全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落实“五条禁令”及政法部门各项纪律制度,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队伍精细化管理;发挥机关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工青妇及老干工作,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温馨司法、和谐司法;大力开展“争一流、创品牌、赛实绩、添光彩”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司法局 张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