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大反思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五大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遂船自然资规党组〔2021〕21号
遂船自然资规党组〔2021〕21号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大反思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五大行动”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大反思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五大行动”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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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1年9月6日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大反思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五大行动”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大反思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船委办发〔2021〕1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反思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盯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和本次大排查发现的问题,深刻认识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的思路,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树牢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上来,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大反思”行动。局党组召开专题反思会党
组扩大会,深刻反思“新景源”问题产生的根源,围绕行业监督监管、发现和处理问题能力、长效机制建立等内容,从思想、组织、认识、作风等多个层面进行反思,深入对标检视,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机关党办;责任股室: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二)开展“大学习”行动。深入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自然资源大讲堂学习内容。
(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责任股室: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三)开展“大排查”行动。建立全覆盖、全领域、全方位排查机制,采取交叉排查、“点线面”结合等多种方式,运用无人机、卫星地图等科技手段,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把脉,地毯式排查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尤其是全区耕地保护、林业生态生态修复、资源保护、矿山监管等重点领域,下深水、摸实情,用脚步去丈量行业地块,确保问题及早发现,任务全面整改,成效持续巩固。
(牵头股室:市综合执法支队船山大队;责任股室: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四)开展“大整改”行动。深刻汲取“新景源”问题惨痛教训,及时反馈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问题及线索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即收即交即改"原则,按照区环督办开出督办清单,及时办整改落实。对短时间内能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建立台账、抓好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细化具体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实行主要领导挂牌督办整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不留任何隐患和后遗症。
(牵头股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责任股
室: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五)开展“大提升”行动。坚决筑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聚焦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等方面,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坚决查处污染环境行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牵头股室:林业资源管理股;责任股室:各股室、下
属事业单位)
三、工作重点
(一)聚焦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要认真排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核查验收销号程序,确保真销号、销真号,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对于整改进行中的事项,要对标整改方案,核查整改进度,确保序时推进,杜绝逾期风险。
(牵头股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责任股室: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二)聚焦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问题。逐个倒查信访件办理流程、办理措施、办理进度、办理效果,认真核实“不属实”件,确保信访举报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不重访、不重复举报。要开展抽查和回访,本次抽查回访比例不低于30%,对于群众“不满意”件要进行全覆盖回访;对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件回访抽查比例不低于60%。(牵头股室:政策法规和信访股;责任股室: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四、实施步骤
“五大行动”从2021年9月6日开始,至2021年12月15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6日一9月15日)。召开工作部署动员会,以“新景源”问题为例,开展反思会,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抓好抓实问题整改,确保人人都动起来、主动参与进来。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11日一9月18日)。根据上级反馈、热线和邮箱受理、专项排查等发现的问题,各涉环重点股室、中心、所要汇总形成本股室排查工作问题清单(详见***),并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实做细做精基础性工作,为后续边督边改夯实基础。
(三)整改攻坚阶段(9月19日-10月10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的整改工作责任制,每项整改措施都要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尤其是对本次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要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1日-12月15日)。全面梳理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现机制、交办机制、办理流程,形成有效流转、高效运转的制度,健全从问题发现到整改销号的全流程工作体系,推动问题整改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由机关纪委牵头,会同有关股室组成现场督查组,适时开展现场督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移交区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王浩、局长***波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宋军文、山珍华、骆勇军、刘畅、罗炯、李凤香任副组长,全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方案和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股室、中心、所安排专人负责“五大行动”,局办公室要统筹整合各股室专业力量,在技术上加强专业指导服务,为“五大行动”提供有力专业支撑。
(三)严肃工作纪律。深刻汲取“新景源”等问题教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一抓到底。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按照《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遂船委办函〔2021〕8号)文件精神,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向区环督办报送上一周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21年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向区环督办报送“五大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唐楠,电话:186****3778,邮箱:793381303@qq.com)。
***: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行动”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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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行动”问题清单
序号 | 点位名称 | 问题描述 | 整改股室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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