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三建三联开展城乡居保稽核工作
为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切实维护参保人的利益,防止冒领、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养老基金现象发生。县居保局在抓好参保扩面和待遇发放工作的同时,积极创新稽核工作思路,建立“三建三联”稽核工作机制,确保稽核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建:一是建立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月报制度。要求各乡镇(管理办)、村(社区)按月上报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情况,并实施“零报告”制。二是建立资格认证制度。乡镇(管理办)人社所定期对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其认证合格后,重新计发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养老金。三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要求镇(管理办)人社所每月对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员情况进行张贴公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违法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将依法查处。
三联:一是联动审核。采取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共同定期审核,明确三者各自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三位一体、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二是联合核查。积极与县公安、民政、计生等部门沟通,不定期组织人员入户调查走访,对养老金领取人员进行核实,对冒领的养老金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联合比对。联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进行参保数据比对,筛查出重复参保、领取和死亡领取人员,信息核实无误后,及时终止其城乡居保参保、领取资格,对于死亡领取的办理死亡注销手续,有效堵塞城乡居保基金漏洞,防止基金流失。
截至目前,累计追回死亡漏报、重复领取待遇939人,追回资金48.49万元,保证了城乡居保基金规范、安全运行。
(旺苍县人社局 霍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