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五项措施切实推进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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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5日发表
一是加强全县企业的排污申报监测工作,对企业排污申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把监测所得数据作为计算排污收费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是环境监察人员认真调查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对企业公开排污费征收的标准、依据,对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让企业理解支持并配合排污费征收工作。
三是要求环境监察人员执法时,必须携带行政执法证,实行亮证执法,便于接受企业监督。
四是为方便企业对执法人员不公正行为的举报,专门设立环保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839-4222562),实行专人负责的办法,认真接受并办理群众的举报。
五是针对生产工艺复杂、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夜间、节假日监察监测工作,为阳光执法打下坚实基础。(县环保局 王译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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