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整改任务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九项整改任务:根据罗江区周边水质情况,确定选址并建成罗江区备用水源。 |
整改目标 | 设立罗江区备用水源地。 |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 整改措施:为有效解决城市单一水源供水的问题,进一步保障罗江区城市供水安全,罗江区拟建设罗江区人民渠黑牛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罗江区的备用水源,设计取水能力为5.4万m³/d,日均取水量4.5万m³/d,每次应急时间为60天,应急取水量为270万m³/a。 整改完成情况:1.2019年12月16日,经区政府商议,决定加快考察罗江区周边区域的水质水量情况,综合考虑建设后备水源地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后,选取一处水质达标、水量充足的水源地作为罗江区的后备水源。 2.我区委托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备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编制了《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渠黑牛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并在于2020年4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同年5月8日通过专家复审。 3.2021年1月7日,获得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德阳市罗江区城区应急取水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川水函(2021)9号〕批复。 4.2021年8月17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21)161号〕文件,同意我区在罗江区人民渠黑牛湾修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我区的备用水源。 5.2021年9月,黑牛湾备用水源地建设完成通水实验,建设管道12.3公里,管径1米,通过重力自流的方式流入第二水厂。黑牛湾备用水源地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推进水源保护区标志、警示牌等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设置保护区标识、地理界标、宣传牌、警示牌和危险化学品车辆禁行标志。 6.2021年11月3日,根据罗江区2021年第6次项目联席会议纪要,我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完成区人民渠黑牛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程(一期)。 |
现场建设情况
责任编辑:罗江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