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016年,自贡市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办法》,狠抓节能措施落实,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推进,人均综合能耗为26.35千克标煤/人(预计,下同)、人均水耗为6.2立方米/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2.85千克标煤/平方米,分别下降3.14%、2.72%、2.85%,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调整完善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机构设置,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并推行联络员制度。强化目标管理,根据省上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对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工作要求,下发《关于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系统。
二是规范计量统计。完善各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建立能耗统计系统和统计台帐制度,完成了公共机构节能情况和能源资源消费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制度和统计软件的培训,编制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规范计量管理的工作方案,督促公共机构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工作,落实计量工作责任,探索开展了对荣县行政中心、自贡职业技术学校等节能示范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并编制完成审计报告。
三是狠抓示范创建。大力推进参加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奖励补助资金30万元,配套奖励安排10万元用于公共机构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和工作落实,电力系统改造、外墙屋顶改造、智能化节电系统改造、用能设备控制系统改造等技改项目实施单位实现了20%以上的节能效益。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在城乡客运站、公交站、社区广场等设置横幅、展板、LED显示屏、张贴栏等积极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影响力;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展板、悬挂横幅、知识竞赛、节能征文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节能法规及知识,组织干部职工亲历低碳体验日和能源紧缺日,向手机客户发送节能公益短信,大力倡导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节能理念。注重日常节能宣传,组织开展节能低碳宣传进校园、进医院等活动,着力扩大公共机构节能知识宣传覆盖面;免费赠送一批节能节水设施设备,切实在公共机构中营造节能低碳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