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交通运输局自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等级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交通厅、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等级证书到期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09〕835号)精神,按照省运管局《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分标准(2018年修订)的通知》(川运函〔2018〕57号)要求,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安全评估专家,对四川省汽车运输自贡集团振兴有限公司道路旅客安全生产状况等级进行了评估,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对安全评估专家组的评估结果审核同意,现予以公示。
一、评估等级:安全生产状况评估为AAAAA等级。
二、公示期为15天(自2020年3月10日开始到2020年3月25日止)。
三、公示期间,请业内外人士对被公示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客运车辆管理、安全投入、动态监控、教育培训与安全宣传、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责任事故处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公示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评估周期内在上述方面存在问题的,可向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以及市运管处书面反映和举报,反映和举报人属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属自然人的应当以真实姓名并签名,同时注明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813-8117037(市交通运输局)、0813-8122568(市应急局)、0813-8202712(市运管处)。
自贡市交通运输局 自贡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