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0年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我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根据《陕西省省级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先将2010年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和LED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光伏和LED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一)太阳能电池片、高纯多晶硅、硅材料加工、电池组件的重大产业化。
(二)大功率LED芯片生产、封装的产业化。
(三)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关键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四)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光伏控制逆变器、大功率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的研发。
(五)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主要配套产品的产业化。
注:以上为重点支持方向。
(六)综合采用多种类型太阳能电池,并采用固定式及***式的光伏并网应用关键技术试验和研究,试验总容量不超过50KWp。
(七)建立太阳能光伏技术共享标准库。
二、资金使用方式
(一)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支持形式以贷款贴息为主,对重大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进行政策性贴息,贴息最低额度200万元人民币。
(二)无偿补助。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市场培育、人才引进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财政支持。补助资金最低100万元人民币。
凡是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再安排无偿补助;凡是申请无偿补助的项目,不再安排贷款贴息。
三、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2010年光伏和LED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二)项目承担单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或者半导体照明专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三)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西省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专项规划,能够带动相关配套产业,拉动区域经济发展;
(四)项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建设手续齐全,项目建设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或合格在建项目;多晶硅生产项目需要通过备案或审批;
(五)承担单位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资产负债率必须在60%以下,具有健全的财物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已承担光伏和LED专项资金项目、且项目未完成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新项目支持。
(七)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省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资金申请正式文件,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建设期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市场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申请专项资金的数额和方式等。
(二)资金申请文件***,包括:
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提纲请从省工信厅网站);
2、项目的详细融资方案,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3、新建项目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使用许可证及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等有关证明材料;
4、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企业)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资金进账单以及付息凭证;
5、其他需要的资料:
(1)、多晶硅生产项目需提供项目备案或审批文件;
(2)、光伏并网应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需要提供电网接入情况详细说明和电力部门准许并网的意见。
五、申报程序
请于2010年7月23日前报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经发局,纸质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琪
电话:85688761
20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