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检查长安法院省人大决议执行情况
5月26日,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到长安区法院就《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公安长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长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新军及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局、审管办、综合办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在执行指挥中心,执法检查组一行现场查阅了法院执行工作台账以及执行、刑事“拒执罪”案件卷宗资料,了解了移动执法办案箱、单兵作战等执行装备情况,参观了执行干警办公办案环境。同时,通过在线演示、观看执行现场视频、“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片等形式,了解了法院执行办案流程和执行指挥管理平台主要功能,对长安区法院近年来落实省人大《决议》和执行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全面了解。
座谈中,长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新军围绕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部门协同构建信用惩戒体系等方面,对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决议》情况进行汇报。公安长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责,围绕协同法院推进民事执行工作,加强执行工作联动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在交流发言环节,区人大姚小强副主任、部分委员围绕加强执行部门联动、强化诉源治理等方面提出不少建设性意见。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到省人大《决议》的重要性,指出省人大《决议》是对各级法院执行工作的有力支持,是合力解决执行难的现实需要,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的需要;围绕进一步加强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张主任要求长安法院要积极适应长安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司法需求,加强执行工作硬件建设和执行队伍建设,尽快改善执行工作办公办案环境,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进一步加强部门执行协作,公安、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积极加强部门间协作,在网络查控、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和支持,合力***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