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公告
临潼区广大城乡参保居民:
自2021年9月1日起,凡不符合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简称“两病”患者,但需要长期用药的参保城乡居民,可以享受门诊“两病”政策,(即:每人每年可报销降血压、降血糖的药费,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年封顶线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600元。)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条件的可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享受门诊慢性病相关报销政策。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认定已纳入卫健部门公卫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无需提供资料可由认定机构导入医保系统后报销。
对未纳入卫健部门公卫规范化管理的“两病”的城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及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门诊(住院)病历、辅助检查化验单(原件或复印件)至全市任意一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诊疗规范认定,在医保信息系统登记备案后享受报销。
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