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最高18万元我市车主需到烟台行政审批中心
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已经下发,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可凭相关手续及凭证申请到烟台行政审批中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申领补贴。
记者了解到,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此外,2012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另外,车主在申领补贴时需要提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车辆购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单位办理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孙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