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莱州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烟台港莱州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环境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对烟台港莱州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环境有关环境保护的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拟建管线筹建处,欢迎公众就所关心的环境问题进行查阅。本报告书简本公示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
一、项目简介:
根据莱州港区航道规划,规划将现有航道浚深、拓宽为10万吨级主航道,通往西作业区,长约45km,有效宽度按5万吨级双向控制为300m,航道走向200°~20°向前延伸至与东经120°线相交后转向正北向。本工程拟建航道等级为10万吨级,有效宽度按10万吨级单向控制。
工程位于莱州港区范围内,为扩建项目。拟建航道在现有5万吨级航道基础上拓宽、加深,并沿东经120°线向北延伸,总长度45.9km。工程投资为195390万元,工程建设工期定为3年。
本项目为莱州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中的第二十五条水运中“ 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及通航建筑物建设”。 因此,拟建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次环评按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分别评价其主要的环境影响。
航道距离最近的居民区在1.72km以外、养殖区在0.94km以外。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是航道疏浚所引起的悬浮泥沙对海域水质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悬浮泥沙对海域水环境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逐渐恢复至本底水平。航道疏浚只改变部分区域的水深,疏浚对潮流场的影响位于距离航道500m以内,对航道附近潮流场影响较小。航道疏浚对冲淤的影响主要位于航道所占用区域,对周边海域地形地貌影响较小。本工程通过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和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航道疏浚所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失,并进行生态补偿;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和小范围的,在工程竣工后,生态环境将逐步恢复正常。
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是航道内行驶船舶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由于船舶属于航道内的流动污染源,船舶燃油排放废气污染物的影响仅局限在航道周边,因此对周围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
运营期通航船舶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机舱油污水,由其靠泊的码头收集后统一达标处理,不直接外排至海水中,不会对航道海洋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船舶航行噪声和鸣笛噪声;噪声影响范围主要是在港区内,航道沿线200米无居民敏感点,不会造成噪声扰民。运营期通过加强船舶鸣笛管制、合理调度,控制船舶鸣笛时间、减少鸣笛次数,可进一步减少对附近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为通航船舶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靠泊的码头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是:航道内船舶碰撞造成船体损坏,发生溢油事故,造成的附近海域中石油类污染。通过加强进出港船舶的管理和统一调度,避免发生船舶碰撞事故;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设置围油栏等应急措施,可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制定严格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和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监督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环评单位在实地勘察现场、搜集有关资料等工作的基础上,已编制完成《烟台港莱州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目的,旨在了解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欢迎您对工程施工、运营、环境保护及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宝贵的建议和要求。
(一)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征求范围
工程评价范围内的村民、渔民、企事业、政府机关等相关人员。
(二)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之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写信的方式提出您的宝贵建议。若您需要得到本工程环评报告书的简本资料,请您与建设单位或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感谢您的参与!
建设单位:中海港务(莱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益龙
联系方式:0535-2784258
0535-2784998(传真)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岳兴玲
联系方式:0531-85870068
0531-85870070(传真)
邮箱:xinglingyue2008@163.com
地址:山东济南历山路50号
邮编:250013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