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非煤矿山企业强化六个监管
一是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尾矿库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运行,加大对已取证尾矿库的动态监管。
二是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依法规范开采行为,对于延期换证小型采石场,距离不足300米的,相邻矿山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防止因爆破发生事故。
三是强化施工单位安全监管。规范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严格施工单位准入,把施工队伍纳入矿山内部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检查、统一奖惩。
四是强化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监管。落实勘探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对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监管,建立监管档案;强化执法监察,对承包地质勘探工程实行备案制度。
五是强化小型地下矿山安全监管。督促小型地下矿山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完善内部管理,配足专职技术人员,强化生产系统管理,建立较为完善的矿山生产系统和技术管理体系。
六是强化基建矿山安全监管。严禁以采代建,不得随意延长建设期限;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转为正式生产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