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四举措强化信用监管
今年以来,招远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信用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夯实信用监管队伍基础。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同时把培训工作与年度考核、评先树优有效结合,充分调动合同管理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进而不断提高合同监管管理水平。
二是改善市场主体融资环境。发挥职能,积极开展市场主体融资服务,同时加强规范抵押登记工作,把好登记质量关。通过座谈会、推介会、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为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搭建合作平台,拓展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帮助企业扩大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件,帮助企业融资2.43亿元,有力支持了企业的发展。
三是扩大诚信市场主体覆盖面。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引导鼓励中小型诚信企业参加守重企业命名申报,多渠道宣传、展示守重企业取得的成果,提升守重企业的社会影响和市场竞争力。截止到目前,共推荐国家守重企业5户,省级守重企业28户,审查上报材料99份,现场指导守重企业合同信用管理22户。
四是强化合同失信监管力度。充分履行合同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失信行为查处。严格执行守重企业年度回访复查制度,规范、查处企业失信行为,目前复审率达80%;加强对拍卖活动的备案和现场监督,教育和引导拍卖企业加强自律,倡导和督促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遵守法律,目前拍卖备案5起,标的额2300万元,拍卖备案率达到100%;加强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审查工作。今年以来,该局先后对银行、电信等多个领域和行业正在使用的各类定式合同、通知、声明、促销广告、活动承诺等进行实地检查,审查合同文本24份,行政约谈企业主管9人次,制发行政建议书21份、责令整改意见书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