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收表的通知
鼎湖区各相关考生: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0〕14号)规定,现将鼎湖区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合格人员名单
(一)网上报名时选择“考区名称是鼎湖”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到所属报名点提交复核资料(所属报名点是指《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的“报名点名称”),不能跨报名点提交。
(二)鼎湖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地址为: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一楼会计股,咨询电话:0758-2621746。
(三)鼎湖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名单(见***1)。
三、复核资料
(一)《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1份,收原件。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20c29.jsp)进行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持有国外学历证书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委托他人送审的,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代办委托书原件1份(***2),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代办委托书收原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四、领取证书
(一)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二)具体领证时间和有关事项请留意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rsj.zhaoqing.gov.cn/ywpd/kszx/→点击“发证通知”)。咨询电话:0758-2271231。
***1、肇庆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名单.doc
***2 、代办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