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牟平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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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7日发表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烟台市牟平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烟牟人社〔2017〕34号)等规定,现将牟平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一、违法主体:烟台完达山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69K,地址:牟平经济开发区武五路518号,法定代表人:王勇。
二、查处情况:经查,烟台完达山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苏国江等154名职工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劳动报酬1984921.22元。我局于2018年12月19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烟牟人社监理字〔2018〕 3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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