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顺利通过烟台市2018年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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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12月18日上午,市河长制工作考核督导组到我区对2018年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区政府区长、总河长李金涛同志,副区长、副总河长周红梅同志及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考核会议。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抽查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区水利局、环保局和住建局等15个成员单位的70余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组指出我区河长制工作在完善组织体系、创新工作方法、落实资金保障、强化工作督导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下步,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更加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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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8:45: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