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创新举措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
按照市两办《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意见》精神,市司法局创新“三项举措”,全力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一方面横向拓宽调解功能的参与范围。在社会矛盾相对集中的医患、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物业管理、土地承包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设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在50人以上企业内部设立专门调解组织。另一方面纵向拓宽调解功能的延伸范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了《关于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按照“案结事了人和”这一目标要求,重点就完善立案对接程序,强化诉前调解;拓展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的范围,加强诉中调解;健全诉后回访制度,深化诉后调解等问题做了细化规定。
二是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室。各县区按照《“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意见》,本着“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通过对申请人服务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效果的公开集中评议,在全市评选设立了首批30个以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室。个人品牌调解室的设立,能够有效整合专业化专家调解优势,既营造了人性化的温馨调解环境,又丰富了特色化的个性调解模式,十分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事了人和”。
三是建立调解奖励机制。根据矛盾纠纷的简易程度,把奖励标准划分为四个等次,奖金从200元至2000元不等。对涉及赡养抚养、邻里纠纷、劳动用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一般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且纠纷登记符合程序、书面协议制作规范并实行一案一卷归档的,每件奖励200元;标的在5万元以上(房产纠纷视情另定)或涉及5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等较复杂疑难纠纷,调解成功且纠纷登记符合程序、书面协议制作规范并实行一案一卷归存档的,每件奖励500元;非正常人身重大伤亡事故(重伤两人以上或死亡一人以上)引发的重大纠纷,调解成功且纠纷登记符合程序、书面协议制作规范并实行一案一卷归存档,经回访协议得到全面履行的,每件奖励1000元;特别重大的事件,调解成功且纠纷登记符合程序、书面协议制作规范并实行一案一卷归存档,经回访协议得到全面履行的,每件奖励2000元。
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106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41个、村(居)调委会183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25个,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7474名,其中,乡镇(街道)调解员362名,村(居)调解员5630名,其它调解组织调解员1482名。2011年至今,全市基层调委会共调解民间纠纷15126件,调处成功14839件,调处成功率98.1%,调解协议履行率98.5%;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6起35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3起126人,防止群众性械斗4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9件,涉及人数638人。全市无一起因调解不当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无一起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力而引发的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