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侨务工作的遵循落实侨务工作的抓手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48号),进一步推动全市侨务工作发展,3月23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鲁政发〔2012〕4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描绘了今后一个时期侨务工作发展蓝图,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
《意见》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循国家侨务工作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以加快实施黄蓝国家战略为契机,以服务“两个率先”奋斗目标为主线,以涵养资源、凝聚侨力为着力点,拓展联络渠道,搭建合作平台,培养素质过硬队伍,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更大贡献作为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为做好侨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意见》明确了集聚侨务资源新优势,提高利用侨资规模和质量,引进华侨华人高端人才取得显著成效,提升东营海外知名度,服务归侨侨眷水平显著提高五个主要工作目标,对联系华侨华人、社团,引进侨资企业,引进人才,与华文媒体合作,侨胞捐赠项目等数量进行了量化。为实现工作目标制订了五项措施,即:积极发展壮大多我友好力量,着力提高引资引智水平,大力开展涉侨文化交流,切实保障侨界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组织领导。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侨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核问题,制定专人负责侨务工作,确保侨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健全侨务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形成侨务工作合力,真正把《意见》当做指导侨务工作的遵循,把《意见》作为促进侨务工作落实的抓手。(东营市外侨办 杨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