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多管齐下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紧紧围绕稳定大局,执行、落实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责任制”,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注意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防止和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健全联动机制。在全区村(居)委员会全面建立调解委员会,区里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小组或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在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区与乡、乡与村之间,建立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调解联动网络。三是健全层级管理机制。由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较大的纠纷,乡镇调委会负责调处乡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从而形成全方位的防范调解机制。四是健全保障机制。一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调解组织要配备办公室或调解室,做到“六有”,即有办公室或调解室、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工作基础台帐,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二要抓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三要抓好经费保障。(区司法局 朱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