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建设廉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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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对院务工作实施“阳光操作”,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
该院积极探索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对干警普遍关注的,容易发生问题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实施了五个公开,即“财源公开、基建公开、采购公开、管理公开、帐务公开”。这项制度的实施,增加了院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干警的知情权,激发了干警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随着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和“阳光操作”管理方法的实施,院务工作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提升了机关的管理水平,树立了检察机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张建军 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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