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第二批先进性教育实行阳光整改
我县在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始终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在全县大力推行“阳光整改”,内容由群众确认,过程让群众知晓,效果由群众评判,力建群众满意工程。
县委在全县推广群众意见整改责任公示制,将整改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下。具体作法是:整改内容由群众确认。采取沉下去“找”、请进来“问”、发信函“求”、设热线“听”等多种形式,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其中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列为整改内容,并向征求意见对象公示。设置整改责任公示牌,将群众意见、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效果在公共场所醒目处张榜公示,并在新闻媒体上定期发布;组织整改督查组,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热线电话,对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推行“阳光整改”,调动了全县党员干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新闻来源:东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