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海洋与渔业局实施水产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推动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工作
为全力推进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促进渔业健康发展,区海洋与渔业局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全区分为六大养殖片区,根据养殖面积、养殖种类等不同情况,合理分配技术人员,形成了区、镇、技术员的三级监管网络。
一级网格,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本区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包括:建立本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各级职责,并与各镇街企业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提高辖区内从业者素质和质量安全意识;经常性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有效处置相关事项;组织开展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考核等。
二级网格,各镇(街道)从事渔业工作人员承担本区域内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日常工作,包括:建立和及时更新辖区内水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和养殖户清册;指导辖区内渔业技术指导员开展具体工作,指导养殖户规范填写“两项记录”;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提高辖区内从业者素质和质量安全意识;经常性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有效处置相关事项等。
三级网格,从渔业企业、养殖户中聘请渔业技术指导员50名,分布到各网格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各自网格内水产品养殖单位和养殖户就相关事项履行告知义务;开展经常性巡查,收集并及时上报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动物疫病等相关信息,指导养殖户落实“五项制度、两项登记”;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检测和检查工作等。
强化水产品质量的全程监管,重点抓源头、抓过程、抓出产,确保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
通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立“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网格到底”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养殖主体(企业、合作社、养殖户等)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责任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