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近日,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技术改造专项,安排部分资金对符合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投资补助。为做好我省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2017年技术改造专项的组织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突出支持重大项目。集中力量支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明确支持的具体方向及其参数要求,增强项目申报的针对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改进项目组织方式。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采用第三方竞争性评审、打分排队的方法择优选取项目,确保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减少行政干预和自由裁量权。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项目管理程序,强化各级主管部门、相关中介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支持重点
2017年技术改造专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两部门)按照《2017年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补助工作方案》(见***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共同组织实施,集中支持《2017年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方向》(见***2,以下简称《重点方向》)明确的智能化改造工程和关键新材料发展工程,共包含7个具体方向。
三、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报送项目相关材料,申报的方向必须符合《重点方向》的要求,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的项目符合《重点方向》中明确的参数要求,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二)各申报企业必在8月30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文件一式六份报送至经济发展局407办公室,包括:项目申请及下达的请示、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及每个申报项目的申请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光盘)。
电话:8306033 邮箱:dykfqjf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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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