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东营市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行动试点单位的通知
经市创建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行动试点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布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8个单位为首批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行动试点单位。
市 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营市技术学院、东营市实验中学、东营市育才学校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五中学
东营区:东营区第一中学、胜利街道中山社区
河口区:河口区第一中学、河口街道海宁社区
广饶县:广饶县第一中学、广饶县中等专业学校、广饶县陈官乡卫生院
垦利县:垦利县第一中学、垦利县人民法院
利津县:利津县第一中学、利津县职教中心、利津县看守所
希望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开展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行动,营造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不断优化软硬件环境,逐步完善机制、创新载体,努力推动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步入规范化、长效化轨道。
共青团东营市委
东营市综治办
东营市教育局
东营市卫生局
东营市少工委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