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八项机制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清单管理、分工负责、责任落实、协调联动……今年以来,市水利局建立健全8项具体工作机制,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这项市定任务更好落地落实。
我市地处太行山区,境内地貌以山地为主,属典型的土石山区。全市水土流失面积3000余平方公里。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初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水保统一规划,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机制,同时编制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去年,我市完成108.7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超额完成省定任务。今年,我市继续承担整修基本农田、营造水保林经济林等任务。为了推动工作落实,市水利局建立健全了8项机制推进工作。
清单管理机制由市水利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抓落实重点任务认真梳理、细化分解,并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结果清单“四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现清单各要素全覆盖。分工负责机制中,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配、调度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责任单位负责推进各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职责,形成合力。责任落实机制督促市水利局、县(区)政府、县(区)水利部门、生产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等明确各自责任,便于工作开展。协调联动机制不仅要求市水利局定期进行项目调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项目实施,还进一步完善了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联动机制,建立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联合执法制度,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市水利局还建立项目储备机制,完善了项目建设保障机制,把项目储备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提前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合项目要求和实地条件,综合比选、科学选址、精心准备,选择资质优良、经验丰富的设计单位。同时,抓好资金保障和工程质量保障,统筹用好金融政策,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工程建设。
为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市水利局建立了调查研究机制,由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围绕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政策、修正做法,提升抓落实水平。同时,市水利局还依托电子督办系统建立考核机制,实时跟进关键环节、重要节点、问题卡点,对进度慢、作风不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督促提醒,必要时进行通报和约谈。我市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统筹纳入河长制考核范围,对水土保持工作推进力度大的县(区)予以绩效奖励,对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的地方相关负责人追责问责。(侯节)